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统一安排,强化督查将共安排15个轮次210天,分为两阶段进行。
9月1日至11月9日为第一阶段,环保部将安排5个轮次70天,重点对“2+26”城市所辖所有县(区、市)全部12项任务完成情况、各项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任务清单外的涉气类突出问题及其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进行督查。
第二阶段自11月10日至2018年3月29日,将安排10轮次140天,重点是通过热点网格、高架源排放情况、“12369”环境举报热线等线索,调度督查组和“2+26”城市对存在问题的区域和行业进行“双向反馈式”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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