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山西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与用户签订煤炭购销合同时,必须明确煤质检验的相关事宜;在组织销售时,要准确记载每批次煤质化验情况;做好煤炭销售质量售后服务,为用户提供符合环保规定的清洁煤炭。
同时,对销售劣质煤或不符合规定标准煤炭的企业,将由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对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数量短缺等欺诈手段进行经营的企业,将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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