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政令如山:秋冬季钢铁限产、焦企出焦时间延长 日前,环保部、发改委、工信部等多部委及北京、天津、河北等省市共同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方案》规定,钢铁焦化铸造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2+26”城市要实施钢铁企业分类管理,按照污染排放绩效水平,2017年9月底前制定错峰限停产方案。石家庄、唐山、邯郸、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 对焦化企业,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均延长至36小时以上,位于城市建成区的焦化企业要延长至48小时以上。各地要制定铸造行业错峰生产方案,除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电炉、天然气炉外,其他采暖季实施停产,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报地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电炉、天然气炉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停产。 据了解统计,京津冀地区已有部分焦化企业接到相关通知,具体实施情况将在本月底开始体现。目前焦化行业普遍利润较高且下游需求旺盛,焦炭开工普遍偏高,后期执行错峰生产势必会对焦炭供应造成一定影响,但目前环保对于钢厂高炉影响暂不明确,实际的供需影响情况有待继续跟踪。 Mysteel统计数据,“2+26”城市涉及焦化企业共计110余家(包含钢厂焦化),合计年产能16637万吨。根据上述错峰生产规定,以及结合目前京津冀地区焦化企业实际开工情况,估算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京津冀地区焦炭供应将减少1800余万吨,日均产量下降10万吨左右,焦煤日耗量下降13.3万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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