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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核电4号机组具备商运条件 福清核电一期工程全面建成

 中国核电1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福清核电4号机组具备商业运行条件,而标志着福清核电一期工程全面建成。

 

公告显示,中国核电控股投资的福清核电4号机组于2017年9月10日开始168小时试运行,按照计划,已于2017年9月17日具备商业运行条件。

 

福清核电4号机组额定功率1,089兆瓦,投入商运后,该公司控股在役核电机组数达到17台,控股在役装机容量由13,251兆瓦增至14,340兆瓦;权益在役核电装机容量由7,233.09兆瓦增至7,788.48兆瓦。

 

据悉,随着福清核电4号机组具备商业运行条件,标志着福清核电一期工程全面建成。福清核电二期工程(“华龙一号”全球首堆示范工程)5、6号机组分别于2015年5月7日、2015年12月22日开工,并按照计划工期顺利推进,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总体受控。

 

资料显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联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和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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