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文件指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国家环保部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违法行为已经查处。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必须认真吸取教训,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增强守法意识,维护企业的环境信用,杜绝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伊南工业园区(伊泰伊犁工业园区),利用当地煤炭资源,采用水煤浆气化、费托合成等技术,生产100万吨/年油品及其他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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