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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征求《煤矿单班入井(入坑)作业人数限员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8月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征求《煤矿单班入井(入坑)作业人数限员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征求意见稿》指出,露天煤矿入坑通勤车最大乘坐人数不得超过29人,一个爆破区域(100米范围内)作业人数不得超过9个人,采剥设备之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0米,运输设备之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0米。

《征求意见稿》明确,煤矿应尽量缩短交接班时间,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交接班期间井(坑)下瞬时人数不受限员规定限制,露天煤矿除坑下固定设备外,原则上在坑上交接班,不具备条件的应选择在稳定边坡区域交接班。

以下为原文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征求

《煤矿单班入井(入坑)作业人数限员规定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矿安综函〔2023〕177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局机关各司,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井工煤矿井下限员规定,规范露天煤矿入坑作业人员数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修订起草了《煤矿单班入井(入坑)作业人数限员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认真组织研究,填写《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于2023年8月13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jcc4750@sina.com。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征求辖区煤矿企业意见并汇总反馈。

联系人及电话:栾龙龙,010-64463431。

1.煤矿单班入井(入坑)作业人数限员规定(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3年8月2日

煤矿单班入井(入坑)作业人数限员规定(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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