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消息,3至4月该局对全省正常生产或建设煤矿展开“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共抽查矿井47个,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926条,其中重大隐患2条。
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察重点针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复产复工矿井、以及近三年发生过瓦斯事故的矿井,矿井通风管理规定、瓦斯防治制度、防突规定、瓦斯等级鉴定办法、矿井防灭火措施、煤尘防治等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对存在隐患和问题的煤矿,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依法依规下达执法文书232份,分别给予了责令停止作业、停止设备使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监察罚款等行政处罚。
“目前,全省共有各类煤矿284处,其中,煤与瓦斯突出矿井86处,高瓦斯矿井32处,超过八成为乡镇煤矿,约78%为9万吨/年及以下矿井,煤矿风险性高,安全生产基础较薄弱。”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吴卫龙表示,“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后,今年5至11月,全省煤矿还将陆续开展水害防治、提升运输、安全培训和超能力生产、建设项目等四项专项监察。
据了解,2017年底至今年初,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已对全省煤矿全面进行了预防性技术监察,掌握煤矿基本情况和采掘接替、石门揭煤等关键时间节点,并在此基础上按照“一矿一策”的原则,逐个煤矿编制了年度监察预案,有的放矢实现精准监察,达到杜绝重特大事故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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