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鄂庄煤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压实“两个责任”,深化廉洁教育,全面开展巡察,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矿井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逐级传导落实“两个责任”。该矿认真落实廉政主体责任,逐级签订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形成“主体责任”落实清单,实行签字背书制度。严格“一岗双责”履职制度,矿班子成员、基层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逐级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层层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年度双报告述职评议。各级党员管理人员既要带好头,又要确保分管范围内不出问题,真正做到压力逐级传导,责任层层落实,防止责任空转。严肃追究问责,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出现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倒查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以问责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界定各级干部权力清单。该矿牢固树立“依法合规按程序”治企理念,结合企业实际,建立涵盖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投资决策、物资采购、煤炭销售、选人用人等涉及人财物、产供销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的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权力清单,强化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各职能部门结合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根据各层级人员的职位,明确职权,界定权力边界,列出权力清单,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以此促进各级党员干部、管理人员自觉“敬权”“畏权”“慎权”,做到有权不可任性,行权必须规范,用权必受监督,滥权必受追责,做到秉公用权、依规用权、阳光用权。
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该矿首先紧盯节假日等关键节点、紧盯各级管理岗位关键人员、紧盯顶风而上“踩红线”、“闯雷区”的违纪行为反“四风”,开展“微腐败”综合整治,加大“小官弄权、小贪小沾、吃拿卡要、损公肥私”等“微腐败”问题整治力度,维护好企业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其次,大力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推动各级党员干部、管理人员履职尽责,高效执行落实矿党政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安排、各项规章制度,坚决纠治“怕事不敢为、庸懒不想为、平庸不能为、为私不去为”等不担当、不作为现象。落实容错免责机制,激发党员干部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激情;完善惩戒机制,对为官不为进行问责追究。他们还围绕“核心业务”办理、“制度规定”执行、“问题整改”落实、“重点工作”推进、“日常业务”规范等工作,实施机关部门履职效能监督检查,督促机关部门发挥好“对上参谋助手、对下监督服务”职能作用。
全面组织开展巡察工作。该矿对上级党组织巡察问题,主动认领,全面整改,深挖根源,建章立制,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开展。同时,按照巡察要实现一届党委任期内全覆盖的要求,积极对接集团公司巡察工作机制,在全矿全面组织开展内部巡察,坚持政治巡察和业务巡察并重,用巡察推动企业管理成效提升,构建常态化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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