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了解到,在新的供电模式下,不仅企业可以获得实惠,电厂也不会吃亏。那么,究竟谁在让利?江苏省电监办价财处处长季刚勇说,此前电价构成是本乱账,尤其是“过路费”、线路损耗费等不透明。直购电后,国家有关部门理清了电价结构,“过路费”和线损费大大降低,原来电网公司获利的一部分让给了电厂和企业。直购电试点后,企业所用电量中,直接购买的那部分取消峰谷电价,从电网购买的仍实行峰谷电价。
虽然江苏此次试点的电量只占去年该省用电总量的0.3%,但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江苏省电监办主任顾瑜芳认为,长期以来电价实行的是成本补偿式定价机制,没有完全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直购电后,有利于企业和电厂对价格迅速反应,并提高电网运行效率,最终建立价格由价值决定、反应供求关系和能源消耗补偿的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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