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天然气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沪市上市公司2017-2018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的通报》,经综合考评,省天然气公司2017-2018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A。
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办法(2017年修订)》,对沪市上市公司2017年7月-2018年6月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评价计分,评价结果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类别。
本次优秀评定是上交所对省天然气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及规范运作水平的高度评价和认可,公司自2017年1月上市以来,认真履行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义务,下一步将继续提升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更好的为广大投资者服务,提升公司资本市场优秀形象。(常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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