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18年各省(区、市)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安排2018年全国煤电完成超低排放改造4868万千瓦,节能改造5390.5万千瓦。

《通知》要求,各地和相关企业要加大力度、加快改造,促进煤电清洁高效发展,中部地区力争在2018年前基本完成,西部地区在2020年完成;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于不能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的燃煤机组要加快实施改造,对不改造或改造后仍不达标的机组予以淘汰关停。机组改造后的能效水平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要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