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价
(1)中国沿海煤炭运价指数
10日,中国沿海煤炭运价指数延续小幅上行,综合指数较上周五上涨13.15点至987.99点,各航涨幅在0.3元/吨-1.1元/吨。具体情况如下:

近期,下游水泥厂、部分中小电厂等补库需求集中释放,市场货盘有所增多,加之港口加快疏港、部分电厂冬储煤提前开启、进口煤额度受限及船东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助推运价顺势走高。
据悉,目前大型电企多拉运长协煤,对市场煤采购意愿不高,市场虽仍存在一定货盘,但运价上涨支撑仍显不足;今日商谈多显观望,船少货多格局有所改善,运价维持惯性上涨;后续运价上涨幅度需待观察。
(2)波罗的海指数
7日,BDI指数继续反弹6点至1490点。其中,海岬型船运价指数较前一交易日下跌13点,巴拿马型船运价指数较前一交易上涨12点,超灵便型船运价指数较前一交易日下跌1点,灵便型船运价指数较前一交易日上涨3点。具体情况如下:

二、汾渭CCI指数及CCTD环渤海动力煤现货参考价
(1)汾渭CCI指数
本周CCI各项综合指数价格如下:

(2)CCTD环渤海动力煤现货参考价

据了解,近两日市场需求较好,贸易商询货增多,市场价格继续小幅走高,目前动力末煤(CV5500)主流价格630元/吨左右,动力末煤(CV5000)主流价格545元/吨左右,山西煤港口缺货现象较重,价格高于其他煤种5元以上。
鄂尔多斯煤炭网分析,目前煤炭市场处于供需平衡态势,市场动力煤价格震荡止跌,并小幅上涨,但走势并不明朗;当前正值用煤淡季,下游采购依靠刚性需求,煤价缺乏需求支撑,高价成交的量较小,但受贸易商成本限制,动力煤价格保持稳定,预计后期煤价将呈现震荡态势。
三、六大电厂库存、日耗
10日,六大电厂整体库存1495.6万吨,较上周五下降42.9万吨;日耗64万吨,较上周五下降5.46万吨;存煤可用天数23.37天,较昨日增加1.22天。具体情况如下:

伴随气温持续回落,六大电厂日耗降至64万吨,同时库存下滑至1500万吨以下,存煤可用天数23天;从数据来看,目前六大电厂库存仍处历史同期高位,耗煤需求较弱下基本无补库压力。
据了解,近期电厂多以长协刚需拉运为主,对市场煤采购意愿不高,虽部分电厂也会采购少量现货,但多采取限价采购策略,尤其后期日耗继续下行的可能性增加,其拉运积极性或随之进一步减弱。
四、环渤海港口库存及锚地船舶数量
10日,环渤海四港库存1967.8万吨,较上周五增加25.8万吨。其中,国投曹妃甸港库存较上周五增加2.3万吨,京唐港库存较上周五下降3万吨,黄骅港库存较上周五增加25万吨,秦皇岛港库存较上周五增加1.5万吨。具体情况如下:

近期,下游电厂采购热情不高,仍多以长协计划为主,加之铁路控制点车菜单及环保检查等影响卸车效率,港口调入、调出量均处较低水平,二者相对均衡下,环渤海四港库存窄幅波动;不过,近两日黄骅港库存涨幅较大,主要是在大风封航影响下船舶作业受到一定限制。
目前港口供应相对充足,且疏港压力依旧存在,虽下游主力电厂采购热情一般,但在九月部分地区冬储拉运计划提前及水泥厂等行业需求释放的情况下,短期港口调出或维持震荡维稳。
锚地船舶数量
近期,下游电厂采购需求较弱,北上拉运积极性不高,不过部分地方电厂及水泥厂等补库需求释放的情况下,环渤海四港锚地船舶数量仍维持在一定水平,未有明显增多或减少。
10日,环渤海四港锚地船舶147条,其中,秦皇岛港55条,国投曹妃甸港13条,神华黄骅港区74条,国投京唐港5条。具体情况如下:

五、各港口生产动态
10日,秦皇岛港铁路调入量57.7万吨,港口吞吐量52.7万吨,库存较昨日增加;神华黄骅港铁路调入量59万吨,港口吞吐量64万吨,库存较昨日略降;国投曹妃甸港铁路调入量24.3万吨,港口吞吐量23.9万吨,库存较昨日增加。具体数据如下:

六、9月封航情况
9月具体封航情况如下:

七、天气及海况天气
(1)天气
1、西南地区东部等地多降雨
未来10天,西南地区东部及东北地区多降雨天气。
2、台风趋势
预计未来10天,南海或西北太平洋将有2个台风生成,受其影响,东南沿海地区及华南南部将先后出现较大风雨天气,主要影响时段在13日前后和16日前后。
(2)海况天气
10日08时至11日08时,黄海东南部海域、东海东北部及西南部海域、台湾海峡、台湾以东洋面将有6~7级、阵风8级的东北风,南海东北部海域、巴士海峡将有6~7级、阵风8级的旋转风,其中台湾海峡、巴士海峡的部分海域风力可达8级、阵风9级。
11日08时至12日08时,南海东北部海域将有6~8级、阵风9级的旋转风,其中部分海域风力可达9级,阵风10~11级,黄海东南部海域、东海东北部及西南部海域、台湾海峡将有5~7级、阵风8级的东北风。
12日08时至13日08时,南海北部海域将有6~8级、阵风9级的旋转风,其中部分海域风力可达9~11级,阵风12~13级,黄海东南部海域、东海东北部及西南部海域、台湾海峡将有4~6级、阵风7级的东北风。
八、相关资讯
1、8月份我国进口煤炭2868万吨,同比增长13.5%。
海关数据显示,8月份我国煤炭进口量达到2868万吨,仅较7月份减少33万吨或下降1.1%,仍然较去年同期增加341万吨或上涨13.5%。1-8月份,煤炭进口量累计同比增加2609万吨,增长14.7%。(秦皇岛煤炭网)
2、内蒙古全面实施煤炭矿业权市场化出让。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全面实施煤炭资源市场化出让的意见,以从根本上解决煤炭资源配置面临的市场需求、开发强度与环境容量等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促进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分别从煤炭矿业权实行市场方式出让、加快清理处置煤炭矿业权、煤炭矿业权的出让收益标准和缴纳方式、监督管理措施4个方面共作出15项具体规定。
内蒙古提出,符合国务院确定的特定勘查开采主体和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大中型煤矿已设采矿权深部设置矿业权,可以协议方式出让。除协议出让情形外的新设煤炭矿业权全面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方式出让,自治区人民政府不再研究新设井田的煤炭资源配置事宜。市场出让整装井田煤炭矿业权,应列入国家和自治区煤炭资源开发中长期规划,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产业政策要求,符合矿业权出让的有关规定。市场出让已有煤炭矿业权或划定矿区范围周边形成的不易单独设置采矿权的边角资源,应符合矿业权设置区划方案,与确定的煤矿主体整合统一开采。
内蒙古要求,加快清理处置煤炭矿业权。各有关地区人民政府要全面清理申请在先取得探矿权内配置资源的情况、批准资源配置取得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内配置项目落实情况。对未落实转化项目对应的资源量,由资源所在地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收回。企业以申请在先方式有偿取得的矿业权,按照要求落实了转化项目,其同意配置资源量已按照原评估的矿业权价款标准缴纳的,不再新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内蒙古明确,自治区从煤炭矿业权出让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产业转型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工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有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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