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矿产\冶金>

关于对唐山钢铁企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污染排放绩效评价

按照河北省和唐山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河北省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冀气领办[2018]248号)、《唐山市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唐政办字[2018]176号),我市(唐山市,下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根据我市钢铁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标准对各钢铁企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污染排放进行了绩效评价分类,划定出A类企业1家,B类企业22家,C类企业9家,D类企业3家,无排污许可证企业1家。按照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要求,现将分类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2018年10月18日--10月22日,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可向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反映,也可向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反映和咨询。


联系电话:2837771。


唐山市秋冬季错峰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18日


附件:唐山市钢铁企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污染排放绩效评价分类表


煤炭,煤炭价格,焦煤,焦炭,动力煤,焦炭价格,无烟煤,焦煤价格


下一篇:8月份陕西原煤产量增速加快 焦炭产量增速回落

上一篇:甘其毛都口岸对蒙煤炭贸易占比首次实现“量、值双过半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