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风电供暖相关电力交易机制扩大风电供暖应用的通知 》。
《通知》要求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各地区2019年-2021年的风电清洁供暖发展规划。鼓励风电企业与清洁供暖电力用户进行电力直接交易,交易价格由风电企业与用户自主协商或者竞价的方式确定。在2020年前暂时低于保障性收购小时数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化交易地区,按10%左右的电量优先开展风电供暖交易。要求在2019年9月30日前,结合本地区2019-2021年的风电清洁供暖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以及2019年度供暖季前可完工投入使用的重点工程情况,报道本地区风电清洁供暖专项电力交易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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