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沿海煤炭运价指数
23日,中国沿海煤炭运价指数涨势延续,综合指数继续上行7.68点至781.95点,除天津 - 镇江(2 - 3万DWT)及天津 - 镇江(1 - 1.5万DWT)两航线运价与昨日持平外,其余航线运价较昨日上涨0.1元/吨-1元/吨不等。具体情况如下:

(注:2018年同期运价综合指数844.24点,秦皇岛 - 上海(4 - 5万DWT)运价34.7元。)
近期,海砂等非煤货盘运输持续火热,占用市场大部分运力且造成装卸港口严重积压,导致船舶周转效率降低,煤炭货盘可用运力不足,运价随之上涨。
不过,用煤需求较弱下下游电厂采购释放有限,昨日周初市场多显观望,砂石带动拉涨作用相对减小,运价暂显维稳;昨晚开始,海况天气欠佳,上下游多港口出现封航,在此支撑下市场看涨情绪再现,运价继续小幅上涨。
(2)波罗的海指数
温馨提示:近日BDI指数暂未更新。
18日,三大船型运价延续涨势,带动BDI指数继续上涨23点至790点;其中,海岬型船运价指数较前一交易日上涨27点,巴拿马型船运价指数较前一交易上涨15点,超灵便型船运价指数较前一交易日上涨6点,灵便型船运价指数较前一交易日下跌4点。具体情况如下:

(1)汾渭CCI指数

(2)CCTD环渤海动力煤现货参考

目前市场交投氛围依旧低迷,买卖双方保持观望情绪,优质低硫煤种报价坚挺,中低热值煤种的部分供货企业在积极出货;CV5500动力末煤主流报价620-625元左右,CV5000动力末煤主流报价520-525元左右。
市场分析多认为,进入4月下旬,华东、华南电厂即将停机检修,水电替代效应或将增强,下游需求预计将进一步降低,而受主产地煤价行情较好、港口发运倒挂持续存在影响,贸易商发货积极性不高,短期港口煤炭或仍将继续呈现供需双弱态势;就目前而言,预计煤价还有下行空间,煤价预计小幅波动为主。后期重点关注终端需求释放节奏和进口政策变化情况。
23日,六大电厂整体库存1545.21万吨,较昨日增加7.78万吨;日耗58.67万吨,较昨日下降0.15万吨;存煤可用天数26.34天,较昨日增加0.2天。具体情况如下:

伴随气温回升及机组检修,六大电厂日耗降至60万吨以下,同时在前期补库集中到岸下,其库存有所增加,存煤可用天数26天。据了解,由于当前正值用煤淡季,电厂在需求疲软下继续以长协煤拉运为主,对市场煤采购仍显乏力。
天气预报显示,未来10天除东北北部、华北东部、新疆部分地区较常年同期略偏低外,全国大部地区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但江南华南西南地区东部多降雨天气并伴有局地强对流天气,所以预计短期电厂耗煤或在60万吨上下水平继续波动。
23日,环渤海港口库存2170.5万吨,较昨日增加20.8万吨。其中,曹妃甸港区库存较昨日增加13.5吨,京唐港区库存较昨日增加3.8万吨,神华黄骅港库存较昨日下降4万吨,秦皇岛港库存较昨日增加7.5万吨。具体情况如下:

近两日,海况天气欠佳,各港封航频繁,船舶装卸效率降低,加之下游需求乏力,煤价下行下用户采购积极性不高,港口调出量有所下降,在其不及调入的情况下,环渤海四港库存小幅升高;目前港口煤炭呈现供需双弱态势,五月份随着大秦线恢复正常运转,日均运量将会增加至125-130万吨,大量优质煤炭集中供应给秦皇岛、京唐等港口,煤种结构性短缺问题或得到改善。
锚地船舶数量
近期,由于下游需求不足且煤价较前期有所下探,港口煤市多以磋商为主,成交清淡,下游用户北上拉运积极性也未能有效提升,环渤海四港锚地船舶数量继续低位震荡。
23日,环渤海四港锚地船舶数量77条,其中秦皇岛港28条,国投曹妃甸港2条,神华黄骅港38条,国投京唐港9条。具体情况如下:

23日,秦皇岛港调入量52.4万吨,吞吐44.9万吨;神华黄骅港调入量59万吨,吞吐量62万吨;国投曹妃甸港调入量15.1万吨,吞吐量14.4万吨;曹二期调入量7.7吨,吞吐量1.9万吨;华能曹妃甸调入量9.2万吨,吞吐量10.5万吨;京唐老港调入量6.7万吨,吞吐量4.7万吨;国投京唐港调入量12.8万吨,吞吐量11.8万吨;京唐3640调入量10.9万吨,吞吐量10.1万吨。具体数据如下:

近期,海况天气欠佳,环渤海各港封航频繁,具体情况如下:

(1)天气
1.江南华南西南地区东部多降雨天气,并伴有局地强对流天气
未来10天,江南、华南、贵州、四川盆地东部等地降雨天气较多,局地伴有短时强降水和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上述部分地区累计降雨量较常年同期明显偏多。
2、华北黄淮等地多降雨过程
23-25日及27-28日西北地区东部、华北、黄淮及东北地区南部有过程性降雨,量级一般以小到中雨为主,局地大雨。
(2)海况天气
23日08时至24日08时,黄海东南部海域、东海东北部海域将有6~7级、阵风8级的东南风,北部湾南部海域将有5~6级、阵风7级的东南风转偏南风;渤海、渤海海峡、黄海北部海域和西部沿岸海域、东海沿岸海域将有轻雾,能见度不足10公里。
24日08时至25日08时,渤海将有6~7级、阵风8~9级的东北风,黄海北部和中部海域将有4~6级、阵风7级的偏北风,东海东北部和南部海域、台湾海峡、台湾以东洋面将有4~6级、阵风7级的西南风,北部湾南部海域、南海西北部和中西部海域将有4~6级、阵风7级的偏南风。
25日08时至26日08时,渤海、黄海大部海域将有4~6级、阵风7级的偏北风,东海南部海域、台湾海峡、台湾以东洋面将有4~6级、阵风7级的西南风,北部湾南部海域、南海西北部和中西部海域将有4~6级、阵风7级的偏南风。
1、煤炭行业首批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正式颁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关于颁布劳动关系协调员等1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7号),批准颁布并施行由煤炭鉴定中心承担修订任务的《井下支护工》、《矿山救护工》和《压缩机操作工》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废止。
本着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的原则,煤炭鉴定中心审慎选择职业技能标准编写单位和审定专家。
前期,煤炭鉴定中心充分开展职业调查,调研企业和职业、技工院校,掌握职业发展状况和从业人员数量、受教育程度等信息。结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煤炭行业发展趋势和劳动者未来职业发展,与标准编写专家商讨确定标准框架结构,使之符合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人力资源管理的需要。
本次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修订工作,邀请了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大屯煤电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宁煤集团、国家能源集团神东煤炭集团、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陕煤黄陵矿业有限公司、首钢矿业公司、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行业内外龙头企事业单位中“懂技术、会管理”的专家参加标准审定。标准审定会上,与会专家充分讨论,逐字逐句审阅标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冶金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国黄金协会、煤炭工业出版社、对此次国家技能标准修订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与帮助。(煤炭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一季度全国发电量增长4.2%。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举行发布会。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兼新闻发言人袁达在发布会上介绍,今年一季度,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4.2%,增速较1-2月提高1.3个百分点。3月份,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同比分别增长22.0%、31.7%、8.2%和12.9%。
用电方面,发改委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全社会用电量1.68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5%,增速较去年同期回落4.3个百分点。其中,一产、二产、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6.8%、3.0%、10.2%和11.0%,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继续保持两位数以上较快增长。分地区看,全国29个省(区、市)用电正增长,其中,西藏、内蒙古、新疆、湖北、安徽和广西保持两位数增长。3月当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7.5%。
袁达表示,2019年以来,发改委持续稳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取得了新的成效,突出表现在3个方面。
一是电力市场化交易不断扩大。2018年,我国电力市场化交易比重大幅提高,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等4个重点行业发用电计划全面放开。2019年以来,市场化交易继续取得进展,1—3月,全国完成市场化交易电量同比增长24.6%,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6.8%,占经营性行业用电量的50.5%,其中电力直接交易同比增长40.3%,减少电力用户购电支出131亿元。
二是有力推动增量配电改革试点落地。2016年11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分三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320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改革试点有效激发了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项目的积极性,促进了配电网建设发展,在推动提高配电网运营效率、改善供电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从目前情况看,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已投运试点项目超过60个,并有28个试点项目已开工建设,改革试点初见成效。”袁达说。
三是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工作平稳推进。为进一步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构建电力中长期交易与现货交易相结合的电力市场体系,2018年底印发了《关于健全完善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机制的通知》,扎实推进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工作。今年以来,发改委聚焦当前现货市场试点面临的重点问题,研究起草了进一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拟于近期出台。(人民日报)
3、榆林市同意第五批22家煤矿复工复产,涉及产能2940万吨/年。
4月18日,榆林市能源局发布《全市第五批同意申请复工复产煤矿清单》和《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第五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企业清单》。
全市各重点产煤县市区上报第五批拟申请复工复产煤矿共计22处,其中榆阳区5处、横山区0处、神木市15处、府谷县1处,米脂县1处,涉及产能2940万吨/年。经市县两级政府研究,同意榆阳区东风煤矿等22处煤矿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复工复产工作。
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第五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企业共计2处,其中榆阳区0处、横山区0处、神木市2处、府谷县0处,涉及产能90万吨/年。(榆林日报)
4、山西煤矿安全检查贯穿全年。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将于4月至6月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7月至年底持续深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检查。
据了解,上述两个阶段的检查范围均为全省煤矿企业,主要采取煤矿自查自改、市县全面检查、省级随机抽查三种方式同步开展。其中,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纳入六类高风险安全“体检”范围的煤矿,以及按照煤矿分类标准,确定为C类、D类的煤矿。
通知指出,山西将以更加严格措施、更加严厉的手段、更加严肃的问责,倒逼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倒逼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对企业自检自改未查出的重大隐患,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开展责任倒查,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研究制定、组织执行、监督考核等各方面的责任。要严厉打击各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涉嫌超层越界等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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