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批先建、“三超”、证照不全生产、停产整顿擅自恢复生产、封头封面逃避检查等非法违法生产和建设的行为,是此次整治的矛头所指。关闭退出9万吨/年以下小煤矿是个“硬指标”。根据规定,未来三四年中,芜湖、马鞍山、宣城、铜陵、安庆、池州等市煤矿将全部退出,淮南、淮北、宿州等市不符合条件的小煤矿全部退出。到“十二五”末,全省小煤矿数量控制在50个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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