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指出,15亿元资金中,东部地区4亿元,中部地区6.1亿元,西部地区4.9亿元。这些资金须统筹用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出,不得用于弥补办公经费、业务经费不足,也不得用于发放奖金和福利等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无关的开支。
财政部上个月还宣布,将提供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人民币977亿元,主要针对廉租房、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革三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上个月公布,今年前四个月,全国已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共计228万套,基本建成150万套,完成投资人民币2470亿元。
根据计划,今年全国新开工700万套以上的保障房,基本建成500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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