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共同发出关于印发《严厉打击关中地区生产销售劣质散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就加强散煤生产及流通领域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劣质散煤行为等做出专项工作部署。
陕西省将积极开展散煤综合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强生产、加工、销售、储运等环节的散煤质量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劣质散煤行为,确保关中地区散煤生产、流通销售规范有序,产品质量符合《商品煤质量 民用散煤》(GB34169-2017)和《商品煤质量 民用型煤》(GB34170-2017)标准要求,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积极贡献。
陕西省要求要严把劣质散煤流入关。利用全省辖区内的普通国省道“治超检查站”对散煤运输车辆进行检查。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提供检查场所;公安部门配合引导散煤运输车辆进入检查站;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车载散煤供销合同和《质检报告》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无散煤供销合同和无合格《质检报告》的散煤依法进行处理。
另外,市场监管部门要以洁净煤销售环节为重点,加大对散煤销售网点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网点。严密监测和打击通过互联网销售劣质散煤的违法行为。采暖季每月、非采暖季每季度组织开展散煤专项检查,实现散煤销售网点煤质监督抽查全覆盖。加强对走街串巷、游击兜售等非法经营散煤行为的检查,杜绝劣质散煤进村进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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