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晋城煤监分局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分局根据2019年一年来的工作情况研究修改细化了《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城监察分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评议和监督实施办法》,同时并提出以下具体措施:
一是成立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小组。晋城分局局长任执法评议和监督小组组长,负责执法监督工作的总体安排。晋城分局分管事故调查处理业务工作的分管领导任执法评议和监督小组副组长。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执法监督小组工作人员共四名,组成人员不固定,由执法监督小组副组长每月在四个业务科室内临时指派,执法监督小组工作人员在执法监督小组副组长领导下开展分局内部执法监督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闭合执法工作机制。晋城分局要逐步健全完善“编制执法计划—确定被检查矿井—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实施现场检查—处理处罚—跟踪督办—结案归档”的闭合执法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开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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