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局下发了《执法文书预审和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忻州监察站采取四措施推进《办法》的贯彻落实。
一是深入学习。要求全体监察员逐条逐句学习预审和审核办法,吃透文件精神;
二是按要求上报。按审查现场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特别是注意在现场检查笔录中记录的问题必须注明不符合或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条款;
三是及时上报。各监察小组带队负责人应当在国家法定工作日内上报审核材料,并及时通知省局执法预审组;
四是下达文书并上传。经省局执法预审通过后,立即纠正处罚不当或错误的表述,然后下达文书并按规定上传监察执法系统。
下一篇:忻州煤矿安全监察站党员干部冲锋在前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上一篇:晋城煤监分局督促指导煤矿基础数据管理平台填报确保更新及时准确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