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朔州监察站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执法主体
执法对象
违法事实
执法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
1
2020年3月16日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朔州监察站
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冯西煤业有限公司
1.90203综放工作面上隅角甲烷传感器读数为0.2,两台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读数都为零,未选取读数较大者为依据进行对照调校;2.未对负压模拟量传感器、粉尘模拟量传感器等安全监控设备进行定期检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
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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