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监察站在近期开展“一通三防”专项监察过程中,发现大部分煤矿在调校甲烷传感器过程中存在未先使用空气样调校零点及使用标准气样校准时未使传感器显示浓度达到测试值并稳定90S以上等共性问题,针对这一情况对煤炭主体企业及煤矿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要求煤炭主体企业对照发现的问题督促所属企业认真进行自查自改。
二是要求煤矿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传感器调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相关要求。
三是在今后监察执法过程中,将重点查处类似问题,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予以上限处罚。
四是如煤矿企业确需专业技术服务,要及时联系沟通,忻州站将统一调派技术人员到矿进行现场指导。
下一篇:吕梁煤监分局:水峪公司认真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