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吕梁煤监分局印发《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吕梁监察分局关于转发<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执行煤矿安全标准承诺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辖区全部煤矿企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承诺。
辖区煤矿企业在承诺书中承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严格遵守和执行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严格按照《(矿井名称)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清单》内容执行,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责任。
为将吕梁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辖区所属煤矿企业均与吕梁分局签订了《关于执行煤矿安全标准承诺书》,营造了人人知晓,人人遵守承诺的良好氛围,为吕梁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环境持续好转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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