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对煤矿“一通三防”监察。坚决纠正低瓦斯矿井不易发生瓦斯事故的错误观念,严格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管理,强化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落实;完善“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体系。
二是强化对水患矿井的监察。从严查处不探、假探或以瓦斯抽放孔代替探放水孔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强化对煤矿顶板管理的监察。要求煤矿切实加强顶板技术应用和现场管理。严格现场作业程序,加强顶板监测监控。
四是强化对露天煤矿边坡管理的监察。要求露天煤矿必须配齐配足专业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严格规范边坡稳定设计及边坡监测专项技术措施,加强边坡岩移的观测工作。推行露天煤矿边坡在线监测监控预警,加强地面巡查监管,严防滑坡事故。
五是强化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工作。围绕“查大系统、控大风险、治大灾害、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精准制定“一矿一策”灾害防治方案和措施。对采掘失调造成重大隐患、超强度、超能力生产的,依法追究煤矿和企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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