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矿改变以往对维权、和谐工作重要意义讲的多,实际考核和工资奖励连挂少、连挂轻的弊端,明确规定在月度奖励百分考核中维权和稳定占20分,一个区(科)若月奖总额十万元,一个区(科)正职若月奖3000元,如有侵害职工利益,截留工人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发生不正当上访和其它有碍于维权和稳定工作行为的,扣除区(科)月奖和区(科)正职20%奖金,区(科)副职按正职扣奖数的90%相应扣奖。
今年以来,先后有三个区(科),十多名区(科)干部各被扣月奖20%,同时在区(科)正职的稳定工作季度单项考核中有关人员也受到了处罚,有的干部还被降职、诫勉谈话。这样,就促使相关干部和人员真正把维权和稳定工作摆上了和安全生产同等重要,甚至更为重视的位置,一些不在党群干部岗位的管理干部也不敢再轻视维权和稳定工作,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化解了各种各样的矛盾,将一些侵犯职工权益的苗头有效地进行了遏制,全矿杜绝了各种各类上访和侵犯职工权益的问题,企业和谐、建设不断迈出了新步伐。(通讯员 任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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