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告诉记者,电监会作为电力行业的监管部门,履行电力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因此,《实施意见》定位于从加强和完善监管、促进改革和做好服务三个方面,制订相应的政策和要求,为民间资本投资电力营造良好环境。
据介绍,《实施意见》共十五条,具体分成三方面内容:
一是通过完善电力监管制度和措施,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电力行业,主要是第一至第六条,分别从加强准入、调度交易、并网、可再生能源收购、执行电价政策和电力建设市场等方面的监管工作,制订相应的政策措施和要求。
二是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为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电力行业创造公平公正的条件和环境,主要是第七至九条,分别从培育电力市场、大用户直接交易、电价改革三个方面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
三是通过转变作风,改进服务,更好地为民间资本进入电力行业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主要是第十至十五条,分别从法制建设、信息公开、许可工作、处理举报投诉、行业服务、法制宣传等六个方面,更好地为民间资本投资电力提供良好的服务。
王强表示,为了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电监会要求电力监管系统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充分认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电力对推进电力投资主体多元化、培育电力市场主体、促进电力科学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结合辖区情况和民营企业的诉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通过深化改革、加强监管、改进服务,把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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