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记者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近日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中央财政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对地方和中央企业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工作给予奖补。专项奖补资金规模为1000亿元。
《办法》鼓励地方政府、企业和银行及其他债权人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实现市场出清。同时,将继续实行钢铁出口退税政策;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落实煤炭企业增值税抵扣政策;落实煤炭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落实钢铁企业利用余压余热发电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政策,支持钢铁煤炭企业化解过剩产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