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2版 《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共有5种类型:煤炭生产企业通过铁路销售煤炭的,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铁路)》;通过公路销售出省煤炭的,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出省)》;通过公路在本省境内销售或自用煤炭的,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内销)》。
建设矿井通过铁路销售煤炭的,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试生产与工程煤铁路专用)》;通过公路销售出省煤炭的,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试生产与工程煤公路出省专用)》;通过公路在本省境内销售或自用煤炭的,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试生产与工程煤公路内销专用)》。
洗(储)煤企业销售原煤、精煤及其洗选副产品,通过铁路销售煤炭的,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洗、储煤铁路)》;通过公路销售出省煤炭的,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洗、储煤公路出省)》;通过公路在本省境内销售或自用煤炭的,使用 《山西省煤炭销售票(洗、储煤公路内销)》。
此外,还有外省入境煤炭在我省落地销售、上站集运的,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入境煤专用票)》。对查获的无煤炭销售票的煤炭,由行政执法机构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后,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稽查专用票)》。
记者从省煤炭工业厅票证管理中心了解到,合法的煤炭生产、建设矿井和政策性关闭的矿井在合法生产期间产出的尚未销售的库存煤,按隶属关系由煤炭管理部门和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集团进行现场核实,履行审核手续后,可以使用2012年版煤炭销售票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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