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中旬
山西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指导意见》(即山西国改纲领性文件)之后,山西国改又进入了一轮小高潮,随之3个配套文件也相继出台,即《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关于山西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激发企业家活力的指导意见》,也即山西省未来国改的三个主攻方向。
6月份
山西国资委对国改的“1+3”文件进行了解释说明,并明确了未来改革的13个专项行动,同时表示“1+3”文件只是原规划中的“1+N”中的一部分,未来仍有相关配套文件出台。至此,我们认为,“1+3”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山西国改初步完成了顶层设计。
近期
山西国资委下发的“各集团上报拟发展主业”的通知,而且要求在7月7日之前进行上报,我们认为这是“1+3”文件下发之后,山西国改再迈出一步,而且从上报的时间上来看,时间很紧迫,也说明了山西国改在完成方案顶层设计之后,开始将文件内容进行逐步落实,动作开始加速,国改逐步升温。
根据《通知》内容,此次要求各集团上报拟发展主业,目的是切实解决山西省国资国企存在的布局领域分散、结构不合理、专业化不强、同质化竞争等问题,使省属企业更加聚焦主业,做强做精优势优势支柱产业,做优做强新兴产业,实现产业转型、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对于山西省现有的七大煤炭集团而言,集团主业应该不会有变化,主业仍旧是煤炭业务,辅业可能是与煤炭业务直接相关的一些产业,比如坑口电厂、煤化工、以及煤层气等业务。其他业务可能会逐步的剥离,交给专业的企业进行运营,煤炭集团将更加合理优化自己的资源配置,做强做优主业以及关联度高的辅业,未来效益也会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