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综合信息>煤矿知识>

由井下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应遵守什么规定?

由井下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应遵守什么规定? >

由井下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应遵守什么规定?

答:《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2)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携带爆炸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炸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4)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


下一篇:苇子沟项目部井下工作面疏排水安全技术措施

上一篇:矿井火灾事故及防治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