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冶金电力>河北:暂不接受省外出让的钢铁产能进行置换

河北:暂不接受省外出让的钢铁产能进行置换

      中国冶金报消息,近日,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河北省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称,河北省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将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减量置换、坚持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原则,退出产能和建设产能置换比例不低于1.25:1。钢铁企业内部退出转炉建设电炉的项目可实施等量置换,退出转炉时须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
 

 

此外,《通知》还表示,河北省未完成钢铁产能总量控制目标前,不接受省外出让的钢铁产能。省内跨市置换钢铁产能的,须经受让方和出让方所在地市政府同意。

 

《通知》明确了用于置换的钢铁冶炼设备范围:

 

可用于置换的钢铁冶炼设备范围:

 

1.2016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河北省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实施方案的报告》(冀政呈【2016】20号)中的钢铁企业冶炼设备,且取得发改部门备案手续(在有效期内)或整体退出钢铁企业冶炼设备;

 

2.2016年及以后建成的合法合规冶炼设备。

 

不能用于置换的产能:

 

1.列入钢铁去产能任务的产能、享受国家奖补资金和政策支持的退出产能、“地条钢”产能、落后产能、在确认置换前已拆除主体设备的产能、铸造等非钢铁行业冶炼设备产能;

 

2.被司法机关、有关行政执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和其他原因不能按期拆除到位的冶炼设备产能。

 

《通知》称,建设项目企业制定产能置换方案,方案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和退出项目情况,须明确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所在地区、企业名称、拟建的冶炼设备型号、数量和产能,计划开工和投产时间。

 

(二)退出项目装备所在地区、企业名称、退出的冶炼设备型号、数量和产能,拆除时间安排。

 

(三)新建项目产品结构升级,冶炼工艺合理、生产装备先进,环保措施齐全、节能效果显著等内容或材料。

 

(四)出让产能企业和所在地级人民政府按期拆除置换设备承诺书,经市级人民政府同意或认可的拆除方案。

 

(五)跨市置换钢铁产能的,提供出让、受让方市政府的同意出让、受让产能的意见。

 

(六)用于置换的企业提供的置换设备产能去向清单。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5月份国内市场仍处需求旺季 钢铁产能释放保持高水平

上一篇:共同反对“钢铝关税” 俄罗斯和欧盟有望加强经贸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