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的有关工作要求和安排,当前太原辖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正处于排查整治阶段,为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太原监察分局采取三项措施,积极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在排查整治阶段结合整治目标、主要任务,认真排查梳理汇总,同时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对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统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二是将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与监察执法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明确专班专人负责有关工作情况的统计上报,督促辖区内主体企业(煤矿上级公司)和煤矿按照有关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按时对表报告“两个清单”情况,扎实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三年行动落地生根,起到实效。
三是把重点矿井按监察组分开,由各组组长负责,不定期根据风险变化电话或微信沟通提醒,对不放心的企业和同类隐患随时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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