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消息,为进一步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年度执法计划,青海省应急管理厅近日会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大柴旦行委应急管理局对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鱼山露天煤矿、青海昆源矿业有限公司高泉昆源煤矿两家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执法督查。
督查组要求企业按照“问题隐患不漏、制度措施完善、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时限明确”的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时间节点严格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定期上报自查报告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
同时要求海西州、大柴旦行委应急管理局按照“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属地监管为主”的原则,压实监管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限期整改落实销号,发挥有限执法力量的最大执法效能,扎实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范和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