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与认真总结集中监察工作经验,大力开展隐患整改治理相结合。以整改集中监察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为切入点,全面开展煤矿集中监察工作“回头看”,由点到面,倒逼企业举一反三、查漏补缺。
二是与打非治违相结合。以打击“五假五超”等违法违规行为为抓手,严查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和技改整合矿井利用已封闭老系统非法生产等现象。对存“第二生产线”、超能力生产的煤矿,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改,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与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相结合。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山西紫金煤业公司“2.23”事故血的教训,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四是与落实地方各级、煤矿主体企业安全责任相结合。进一步促进地方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煤矿主体企业相关负责人,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五是与第四季度重点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做到安全生产大检查与重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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