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电力集团是欧洲最大的电力生产商,2011年营业额为653亿欧元。该集团进入中国市场近30年,是中国电力行业最大的外国投资商,雇佣约700多名中国员工,现持有5家燃煤发电厂的股份。
2007年1月,该集团中国部成立工会委员会,会员人数占本地员工的92%。2011年,工会代表员工与公司管理层开始了集体合同的谈判。2012年8月17日,经过一年半近20次的谈判,集体合同被多数员工表决通过,并于2012年9月10日由工会代表和公司代表签署,经向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上报审查并备案后,于2012年9月28日生效。今天签订集体合同的是该集团中国部旗下的EDF(北京)能源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成为北京首批签订集体合同的外资企业之一。据介绍,该集体合同在工资增长幅度、带薪年假、住房保障、职业发展及培训、养老保障等核心条款上都作出明确规定,例如,引入了集团的薪酬透明体系,将CPI(当地居民消费指数)作为工资涨幅的重要参考,承诺在未来3年内EDF(北京)能源咨询公司员工的工资将达到市场中等以上水平,提供住房补助,将带薪年假的上限从22天增加到27天,提出建立补充养老机制,为员工提供更多的国际流动机会等。
2005年,法国电力集团与包括海外各子公司的工会组织代表签署了《法国电力集团社会责任协议》,其中很大篇幅是维护员工权益的条款。同时,该集团要求各子公司专门成立有工会及职工代表参加的“社会责任对话委员会”,监督协议的执行。据了解,通过对话与协商达成共识是该协议的一大特点。今天签订的集体合同就是根据该协议经管理层与工会组织及员工积极对话协商的结果。
作者: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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