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各兼并重组煤矿企业要按照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活动,深化煤矿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继续保持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的稳定局面。
深入推进煤矿兼并重组各项工作。做好煤矿兼并重组后续工作,妥善处理遗留问题;督促主体企业加强管理,理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严防监管缺失;加快主体责任移交矿井的证照变更工作,早日步入正常管理轨道。
全力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牢固树立煤矿事故“可防、可控”理念,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督促煤矿做好矿井瓦斯防治工作,确保安全;对停工停产的煤矿实行10人包住矿责任制,切实执行“两到位、五控制”;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彻底杜绝偷生产;强力推行“5+2”安全监管服务站监管体制,煤矿安全监管服务站要对进入隐患整改矿井严格监管,严防非法违法违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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