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级自然发火危险程度矿井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Ⅱ级自然发火危险程度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10年内百万吨自然发火率超过2次,但不超过3次。
(2)自然发火期小于6个月,但不小于3个月。
(3)百万吨自然发火率超过1次,且自然发火期小于12个月的下列矿井:
①高瓦斯矿井。
②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
③开采厚及特厚煤层矿井。
④开采急倾斜中厚煤层矿井。
⑤煤的自燃倾向为Ⅱ级(容易自燃)、且煤尘爆炸指数在20%以上的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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