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公布《关于表彰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的决定》,集团公司作为山东省五家单位之一,荣膺“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集团公司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指导方针和“以职工为中心”发展理念,探索形成了独具新矿特色的“1446”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体系。
立足新时代,践行新理念,面对劳动用工呈现的新特点,劳动关系出现的新情况,集团公司确立了“以职工为中心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理念和“面向基层、重心下移、依法维权、服务职工”十六字方针,深化提升,常抓常新,从集团总部到42个权属单位、498个区队、1541个班组全部建立了“四级公开”工作机制。集团公司立足职工代表大会这一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着眼着力“四化”模式,实现了职代会流程模板化、职代会预审规范化、职代会评价星级化、职代表巡视常态化,全面落实了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集团公司依法治企与民主管理相统一,致力发挥民管维权“主动脉”作用,构建深化民主管理“四级公开”机制、内部市场“日清日结”机制、各级工会与行政定期会晤机制、领导干部与职工群众交流机制“四项机制”,职工民主管理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基石。立足维权服务多渠道多方式,集团公司全力拓展多元诉求“主载体”功能,搭建做实班务“码”上公开、网络民生留言通道、“娘家人”服务热线、选聘劳动争议“代言人”、合理化建议“三双”机制、新时代“职工之家”“六个平台”,增强了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和感召力。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小组,由中共中央纪律监察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等单位组成。此次在全国范围内评选的先进单位400家、示范单位100家,省内获评先进单位18家、示范单位仅为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