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12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副局长陈泽率专家组到巴彦高勒煤矿,对该矿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安监局局长黄书翔陪同。
专家组在听取该矿工作汇报后,分为综合组、采矿组、井下机电组、地面机电组、选煤组、地面组6个验收组,分别对矿井井下现场、地面设施、文案资料进行检查评估。专家组认为,巴彦高勒煤矿矿井及选煤厂各阶段审批手续齐全有效,准许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正式移交生产。
据了解,巴彦高勒煤矿矿井及选煤厂项目于2011年4月开工建设。为尽快通过竣工验收,该矿细致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人,积极与各级煤炭监管部门沟通协调,紧紧抓好现场工程质量和配套设备、设施建设,先后通过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取得了采矿证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标志着巴彦高勒矿井从试运转步入正式生产阶段,也为下一步的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