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曾于2010年确定在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五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八市开展低碳试点。
第二批试点规模明显大于第一批试点。国家发改委指出,我国幅员辽阔,东中西部地区发展阶段都不一样,各个试点地区的资源禀赋、试点目标、工作重点和实现路径都不一样。进一步扩大试点,是为了更加有效地探索不同地区之间有效控制温室气体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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