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今日新闻》1月20日报道,丹麦政府与格陵兰岛就该岛铀矿开采与出口达成协议,格陵兰获得铀矿开采权,但开采后铀的处理及出口等须交由丹麦政府负责。尽管自2009年格陵兰岛已开始自治,但由于铀涉及丹麦政府关心的国家安全问题,双方对铀矿开采等存在争议并持续谈判多年,现终于达成协议。(文章来源:驻丹麦经商参处)
关键词:核电丹麦格陵兰下一篇:“高性能8.8 米超大采高智能化采煤机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通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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