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春运期间铁路运行安全畅通,管内治安平稳有序, 2月2日,十八台车站派出所对管内重点部位、重点设备和重点区间开展线路巡查及隐患排查。上午11时许,民警巡查至唐包线739公里400米处时,发现距离地面高约35米处有一架无人机正在飞行。所领导立即带领民警开展地毯式巡查,当巡查至卓资山信号车间十八台信号工区附近时,将操作无人机的行为人王某当场查获,及时消除了该安全隐患。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项、第九十五条和《内蒙古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三十条之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王某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铁路公安提醒: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各500米范围内,禁止擅自升放无人机、风筝、孔明灯等低空飞行物,以免危害铁路电气化设施。
(文/尚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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