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印尼政府官员表示,由于当地供应商难以履行印尼政府提出的国内市场义务(DMO)计划,目前正在对该计划进行审查。
国内市场义务规定,印尼煤企至少将煤炭产量的25%供应国内市场,主要是印尼国家电力公司(PLN)。不过,由于该公司需求有限,而印尼煤炭产量却在增长,因此煤企无法维持出口与国内销量的比例。
“我们正在设法避免损害国内企业的利益,但仍然会考虑到出口。”印尼能源与矿产资源部煤炭和矿产司司长班邦?加托?阿里约诺(Bambang Gatot Ariyono)表示。
他表示,这些变化旨在“在国内义务与出口之间寻求平衡”。
12月2日,印尼煤炭矿业协会主席潘杜?赫利尔(Pandu Sjahrir)表示,国内煤炭消费量保持不变,仍为每年1.2亿吨,而产量则增加至6亿吨。
他说,如果政府希望保持国内市场义务25%的规定,则煤炭产量上限应在4.8亿吨。
当地媒体报道,部分煤企表示无法向国内买家供煤,因为买家需要低热值煤,而这些煤企主要生产高热值煤。
赫利尔还表示,希望政府取消向国家电力公司出售煤炭的价格上限70美元/吨。
上个月,印尼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长阿里芬?达斯利夫(Arifin Tasrif)曾表示,政府计划将2020年煤炭价格上限维持在70美元/吨。
阿里约诺还指出,印尼政府还将起草新法规,以支持建设煤炭下游产业。
印尼总统佐科?维多多(Joko Widodo)希望扩大该国下游行业的煤炭用途,包括将煤炭加工成二甲醚以替代液化石油气(LPG)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