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市长张剑飞在论坛上表示,应尽快修改现行《预算法》第28条,允许地方政府直接发债。在不能直接发债的情况下,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等其他方式举债,融资成本更高,不利于规避风险。如果允许地方政府直接发债,不仅融资成本更低,居民也可以通过购买地方政府债券以获取稳定收益。
田锦尘也认为,不允许地方政府发债确实对建立健康的融资渠道构成制约。国外经验显示,市政债在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目前上海、浙江、深圳等已开始进行地方政府发债试点。近几年,国家发改委在支持城镇化融资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特别是城投债的发行规模和效益均大幅提高,对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认为,目前我国中短期内还不会出现金融系统风险和主权债务风险,因为我国储蓄率很高,退休政策相对宽松,财政空间相对较大。但从长期看,如果经济社会发展不能出现另外一个巨大的红利,那么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以及国有企业债务比例越来越高,未来系统风险仍不能轻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