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24日)上午,《山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正式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这是山东省首次在铁路领域立法,条例的出台,对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石晓介绍,条例第49条、第62条明确规定,对强占其他旅客座位、铺位,殴打、谩骂、侮辱旅客、车站和列车工作人员等影响铁路安全运营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此,对火车占座、谩骂侮辱旅客行为的处罚,将更加明确。
闪电新闻记者廖亮李娇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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