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组职权和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配合事故调查的义务有什么规定?

   日期:2021-04-15     来源:综合文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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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知识 其他知识 事故调查组职权和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配合事故调查的义务有什么规定?

事故调查组职权和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配合事故调查的义务有什么规定?

答:事故调查组的职权包括:(1)事故调查权,即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2)文件资料获得权,即事故调查组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的配合义务: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这是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的法定义务,必须遵守,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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