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人员的行动原则有哪些?
答:①报告灾情:发生灾变事故后,临近人员应尽量了解或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危害程度,并迅速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时向事故可能涉及的区域发出警报,使其他人员尽快知道灾情。汇报灾情时不能凭主观想像判断事故性质,以免给领导造成错觉,影响救灾。
②积极抢救:事故发生后,被困灾区人员应沉着冷静。根据灾情和现有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方法和措施,及时将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在现场的跟班干部、班工长、安检员、瓦检员要勇于负责,团结和组织大家,严明纪律,保持统一指挥,严禁各行其是或单独行动,采取防止灾情恶化和保障人员安全的措施。
③安全撤离:当现场不具备抢救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由在场的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撤退时,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正确使用防护用具,遇有溜煤眼、积水区、垮落区等危险地段,应探明情况,谨慎通过。
④妥善避灾:如果无法安全撤退,遇到通路阻塞,或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时,应就近快速构建临时避难场所,妥善避灾,努力维持和改善自身的生存条件,设置呼救信号,等待救护队救援,切忌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