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升职务人员的工资如何调整?怎样办理审批手续?
答:根据鲁人薪(1994)13号文件规定,晋升职务的人员,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将职务工资标准就近就高套入新任职务工资标准。事业单位中既有专业技术职务,又有管理职务的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或管理职务的,只能按照其中一种职务和相应的工资额确定工资,不能两种职务两种工资额交叉并用。(执行同一种工资制度的,可以就近就高套入新任职务工资)
办理程序:管理人员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加工资花名册》三份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职务级别工资审批表》一份,带任职文件,副县级以上干部报县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审核,县人事局工资福利科审批(到其他单位任职的,须带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卡片》);科级及以下干部须带科级职数审核表、干部任免表、任职文件,由县人事局工资福利科审批。
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务的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加工资花名册》三份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职务级别工资审批表》一份,须带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岗位设置卡、聘书聘文,(副县级以上干部报县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审核)由县人事局工资福利科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