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解释颁布以后部分案件的追诉时效问题?

   日期:2021-05-04     来源:综合文化知识    
核心提示:煤矿知识 其他知识 如何处理解释颁布以后部分案件的追诉时效问题? 如何处理解释颁布以后部分案件的追诉时效问题?答:贪污贿赂犯
煤矿知识 其他知识 如何处理解释颁布以后部分案件的追诉时效问题?

如何处理解释颁布以后部分案件的追诉时效问题?

答: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标准调整后,有的案件按当时的量刑标准是在追诉时效期限内的,但按解释规定的标准则过了追诉期限。那么,计算追诉时效期限的量刑幅度以哪个为准?

例如,被告人2006年贪污15万元,2014年被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去年被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去年11月开庭审理,现在是否超过追诉期限?也就是说,这个贪污15万元的案件,按旧标准没有过追诉时效,但是按新标准过了追诉时效?怎么处理?

是否超过追诉时效的判断应以刑事立案时间为准,也就是以2014年被移送司法机关刑事立案为时间点计算。只要那个时候没有超过的,就应当认为没有超过追诉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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