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重点煤矿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原煤产量614.13万吨,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总额为20354.66万元,使用总额17024.4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原煤产量增加145.13万吨,上升30.94 %;提取总额减少 1798.94万元,下降8.12%;使用总额减少3675.71万元,下降17.76%。其中,芙蓉集团、广旺集团公司提取总额较高,分别为50 元/吨、40元/吨。
国有地方煤矿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原煤产量58.47万吨,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总额为1522.10万元,使用总额1353.8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原煤产量减少39万吨,下降40.01%;提取总额减少734.58万元,下降32.55%;使用总额减少1489.07万元,下降52.38%。其中,叙永煤矿、乐山地区煤矿吨煤提取额较高,分别为35元/吨、30.12元/吨。
乡镇煤矿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原煤产量 918.22万吨,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总额为16422.22万元,使用总额14171.4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原煤产量减少466.74万吨,下降 33.70 %;提取总额减少1170.31万元,下降7.67%;使用总额减少1778.91万元,下降11.15%。其中,眉山、攀枝花等两个地区煤矿吨煤提取额较高,分别为29.86元/吨、28.75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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